退市风险警示--*ST柳化管理人关于公司存在被暂停上市、终止上市等风险的提示公告

时间:2018-04-28

股票代码:600423

股票简称:*ST 柳化

 

债券代码:122133

债券简称:11 柳化债

公告编号:2018-029

 

 

 

 

柳州化工股份有限公司管理人关于公司存在被暂停上市、终止上市等风险的提示公告

 

 

本公司管理人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公司股票将于 2018 2 2 日起二十个交易日届满后的次一交易日即 2018 3 9

 

日实施停牌, 本公告发布日距停牌日尚有二个交易日(含公告日当天)。

 

公司存在暂停上市、终止上市等风险。

 

 

 

柳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以下简称柳州中院)已于 2018131 日裁定受理广西柳

 

化氯碱有限公司对柳州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柳化股份公司)的重整申请,

 

并于同日指定柳州化工股份有限公司清算组担任柳化股份管理人(详见柳化股份于 2018

 

2 2 日在《上海证券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关于法院裁定受理公司重整的公

 

告》(公告编号:2018-009)),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14 年修订)》(以下

 

简称《股票上市规则》)的规定,公司股票将于 201822 日起二十个交易日届满后的

 

次一交易日即 201839 日起连续停牌。

 

根据《股票上市规则》的相关要求,现将公司存在的相关风险提示如下:

 

(一)公司股票存在暂停上市的风险

 

因公司 2015 年度、2016 年度经审计的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均为负值,同时公

 

2016 年年末经审计的净资产为负值,根据《股票上市规则》的规定,公司股票已于 2017

 

53 日起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股票简称由柳化股份变更为*ST 柳化。虽然 2017

 

年度公司涉及上述退市风险警示的情形已消除,但公司目前已被法院裁定受理重整,公司

 

2017 年年度报告披露后公司股票将继续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直至重整计划执行完毕后才

 

可以向交易所申请撤销退市风险警示。若届时撤销退市风险警示申请未得到上交所批准,则

 

公司股票可能面临暂停上市风险。

 

(二)公司股票存在终止上市的风险

 

公司若因重整失败而被宣告破产,根据《股票上市规则》第 14.3.1 条第(十二)项的规

 

定,公司股票将面临被终止上市的风险。

 

(三)其他事项

1、鉴于连续两年亏损导致公司债券(债券代码:122133,债券简称:柳债暂停)暂停

 

上市的情形已经消除,公司已向上海证券交易所申请恢复柳债暂停上市交易,且上海证

 

券交易所已同意公司债券恢复上市。公司债券将于 201837 日起恢复上市,公司债券

 

简称由柳债暂停变更为11 柳化债,债券代码122133不变。(详见柳化股份于 2018

 

36 日在《上海证券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柳州化工股份有限公司管理人

 

关于公司债券恢复上市的公告》(公告编号:2018-027))

 

22018 1 31 日,柳州中院已裁定公司重整,根据《企业破产法》的有关规定,

 

公司发行的11 柳化债已于 2018131 日视为提前到期。

 

3、根据《企业破产法》的有关规定,公司发行的11 柳化债 2018 1 31 日起

 

停止计息。

 

4、因无力清偿到期债务且明显缺乏清偿能力,柳州中院已裁定公司重整,公司债券及

 

其利息存在不能全额清偿的风险。

 

5、根据《企业破产法》的有关规定,法院已通知截至目前持有公司债券的债券持有人

 

向管理人申报债权。后续若债券持有人交易债券可能导致债券受让人无法接受到法院关于债

 

权申报及第一次债权人会议有关事宜的通知。

 

6、根据法院要求,柳化股份债权人(含债券持有人)应当在 2018 3 31 日前向柳

 

化股份管理人(通讯地址:柳州市柳北区北鹊路 67 号双冲桥南面柳州化工股份有限公司管

 

理人办公室;联系人:张魂丽、纪雅南;联系电话:0722-2558102)申报债权,书面说明债

 

权数额、有无财产担保及是否属于连带债权,并提供相关证据材料。(详见 201823

 

日刊登在上海证券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的《柳州化工股份有限公司管理人关于债权申报

 

及第一次债权人会议时间的公告》(公告编号:2018-011))。管理人提醒公司全体债券持有

 

人在规定期限内向公司管理人申报相关债权。

 

7、因柳州中院已裁定公司重整,公司存在因重整失败而被宣告破产的风险。如果公司

 

被宣告破产,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公司债券上市规则》的相关

 

规定,公司债券将可能被终止上市交易。

 

鉴于柳化股份重整事项存在重大不确定性,管理人提醒广大投资者:《上海证券报》及

 

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为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公司所有信息均以在

 

上述指定媒体刊登的信息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谨慎决策,注意投资风险。

 

管理人将严格按照《股票上市规则》的相关规定认真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密切关注并及

 

时披露相关事项的进展,同时也提醒广大投资者注意风险。

 

特此公告。

 

 

柳州化工股份有限公司管理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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