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开展非自然人客户受益所有人身份识别

时间:2023-03-22


根据《中国人民银行关于加强反洗钱客户身份识别有关工作的通知》(银发[2017]235号文)及《中国人民银行关于进一步做好受益所有人身份识别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银发[2018]164号文),反洗钱义务机构应当提高受益所有人信息透明度,积极开展非自然人客户的受益所有人身份识别工作,以防范违法犯罪分子利用复杂的股权、控制权等关系掩饰、隐瞒真实身份、资金性质或交易目的。反洗钱义务机构做好客户身份识别工作,需要注意以下几点:

一、识别受益所有人

1、了解客户基本信息,梳理客户股权结构。

2、对于非自然人客户受益所有人的追溯,义务机构应当逐层深入并最终明确为掌握控制权或者获取收益的自然人,判定标准如下:

(1)公司:直接或者间接拥有超过25%公司股权或者表决权的自然人;通过人事、财务等其方式对公司进行控制的自然人;公司的高级管理人员;

(2)合伙企业:拥有超过25%合伙权益的自然人,如不存在,可参照公司受益所有人标准,如采取上述措施仍无法判定的,至少应当将普通合伙人或者合伙事务执行人判定为受益所有人;

(3)信托:委托人、受托人、受益人以及对信托实施最终实施有效控制的自然人;

(4)基金:拥有超过25%股权份额或者其他对基金进行控制的自然人,如不存在,可将基金经理或者直接操作管理基金的自然人判定为受益所有人;

(5)其他:其他类型的机构、组织,可参照公司受益所有人的判定标准;如为理财产品、定向资管计划、集合资管计划、专项资管计划、资产支持专项计划、员工持股计划等,可参照基金受益所有人判定标准;无法参照的,其主要负责人、主要管理人或主要发起人等可判定为受益所有人。

(6)可将法定代表人或实际控制人视为受益所有人:①个体工商户、个人独资企业、不具备法人资格的专业服务机构;②经营农林渔牧产业的非公司制农民专业合作组织;③受政府控制的企事业单位。

二、核实受益所有人的信息

1、可以通过政府主管部门、非自然人客户以及自然人提供、披露的法定信息、数据或者资料,识别和核实受益所有人的信息,上述法定信息、数据或者资料可以独立作为识别、核实受益所有人身份的证明材料。

2、义务机构可以将以下途径作为核实受益所有人信息的辅助手段:

(1)询问非自然人客户

(2)要求自然人客户提供证明材料

(3)查询公开信息

(4)委托有关机构调查

上述方式只能作为识别、核实受益所有人身份的辅助手段,获取的非法定信息、数据或者资料不得独立作为识别、核实受益所有人身份的证明材料。

三、登记受益所有人的信息

1、姓名

2、地址

3、身份证件或身份证明文件的种类

4、身份证件或身份证明文件的号码

5、身份证件或身份证明文件的有效期限

四、妥善保存相关信息

义务机构应当在识别受益所有人的过程中,了解、收集并妥善保存以下信息和资料,并对其采取规定的保密措施。

1、非自然人客户股权或控制权的相关信息,主要包括:注册证书、存续证明文件、合伙协议、信托协议、备忘录、公司章程以及其他可以验证客户身份的文件。

2、非自然人客户股东或者董事会成员登记信息,主要包括:董事会、高级管理层和股东名单、各股东持股数量以及持股类型(包括相关的投票权类型)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