港股通——红利与红股
⊙香港交易所
香港上市公司一般具有高分红的传统,香港交易及结算所有限公司(香港交易所)统计数据显示,2015年主板市场的平均股息收益率约为3.7%,恒生指数的10年平均派息率达到35%。本文针对内地投资者通过深港通之下的港股通及沪港通之下的港股通(合称“港股通”)购买港股时所关心的港股红利/红股派发方式、时间等相关问题作如下简要介绍。
一、红利
(一)派发货币
香港上市公司发红利时所采用的货币币种可能是港币,也可能是美元、英镑等,但港股通投资者通过持有股票获取的红利统一为人民币。
(二)计算方法
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中国结算)办理现金红利派发业务,在收到香港结算派发的外币红利资金后三个港股通交易日内,进行换汇、人民币红利金额和零碎股现金(如上市公司分配方案规定零碎股以现金发放)清算、发放等业务处理。
● 投资者账户现金红利金额=每股红利金额×红利权数量,小于1分的尾数直接进行舍尾处理。
● 投资者账户应收零碎股现金=[(申报股利选择权的红利权数量×每股红利金额)÷以股代息的价格-投资者账户应收股票股利(整数)]×以股代息的价格,小于1分的尾数直接进行舍尾处理。
根据国家税法和税收政策的相关规定,应缴纳红利所得税的港股通个人投资者和证券投资基金的每股红利金额按照税后金额计算。
(三)派发时间
中国结算在收到香港中央结算有限公司(香港结算)派发的外币红利资金后,需要与银行协商进行换汇并将资金调拨至境内,此后再派发人民币形式的红利资金给港股通投资者。因此,内地投资者收到红利资金的时间会晚于香港市场。
二、红股
(一)以股息权益选择认购股份
“以股息权益选择认购股份”是指在香港上市公司派发含股利选择权红利时,投资者选择接受股票而非现金的行为。
在中国结算设定的股利选择权申报期内,投资者可通过托管券商进行股利选择权的申报、查询和已申报选择权的撤销。申报的数量应为申报选择股票股利的红利权数量。
为确保在香港结算规定的时间内向其汇总提交港股通投资者股利选择权的意愿征集结果,中国结算设定的股利选择权申报截止日较香港结算截止日早两个深/沪市工作日。
(二)计算方法
股利选择权申报境内截止日日终,中国结算对投资者通过券商提交的股利选择权申报数据进行处理。若港股通投资者累计申报数量大于港股通投资者账户的红利权可用余额(扣除被冻结的红利权数量),则超出部分作申报失败处理,未超出部分申报成功。投资者可通过券商查询其账户的有效申报数量和红利权余额。
投资者账户应收股票股利=(申报股利选择权的红利权数量×每股红利金额)÷以股代息的价格,小于1股的零碎股舍尾。
对于投资者分配的小于1股的零碎股,如港股通上市公司的方案规定零碎股以现金发放,中国结算将根据以股代息价格以现金方式发放。
(三)派发时间和上市交易时间
中国结算办理送股业务,根据香港结算派发红股到账时间:
● 到账时点早于中国结算系统日终处理时点的,在收到红股当日进行业务处理,相应红股可于处理日下一港股通交易日上市交易;
● 到账时点晚于中国结算系统日终处理时点的,在下一个港股通交易日进行业务处理,相应红股于处理日下一港股通交易日上市交易。
因此,港股通投资者红股可卖首日一般均较香港市场晚一个港股通交易日。
三、举例说明
港股00011恒生银行6月3日发布公告,权益登记日为6月11日,红利资金发放日为7月4日,每股红利0.5美元,当时美元兑人民币汇率6.21,可以选择以股票股利代替现金股利,以股代息价格是10美元。某投资者6月11日持有200股恒生银行股票,其选择了100股红利权数以股票股利代替现金股利和100股现金红利资金,则其可以收到(0.5×100)/10=5股恒生银行股票和0.5×100×6.21=310.5元人民币红利资金。
四、港股和A股红利派发差异
港股红利派发与A股相比,主要差异包括:
● 派发货币。港股红利可能派发除港币外的其他外币,中国结算将在换汇后统一以人民币形式将红利资金发给投资者;
● 股利选择权。港股红利可能有股利选择权,即投资者可以申报不超过股权登记日所记录的未冻结红利权数目,选择以股票股利代替现金股利;
● 派发周期。深圳及上海市场实施上市公司红利于股权登记日次一交易日发放,港股因存在股利选择权等情况,红利登记日与红利资金实际派发日之间间隔较长。
(本文采用的数据来源于香港交易所统计数据。如欲了解更多港股通信息,请登录香港交易所网站www.hkex.com.hk。)