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票--委托买卖

时间:2017-01-23

1、交易时间

沪市周一至周五9:15-9:25开盘集合竞价,9:30-11:30 13:00-15:00连续竞价。

深市周一至周五9:15-9:25开盘集合竞价,9:30-11:30 13:00-14:57连续竞价,14:57-15:00收盘集合竞价。

2、委托数量

买入,100股或其整数倍。

卖出,持有单只股票数量为100股或其整数倍的,卖出申报数量应当为100股或其整数倍,不得拆分卖出。持有单只股票数量不符合100股或其整数倍的,对于不足100股的部分,应当单独一次性申报卖出,或者与100股或其整数倍的部分一并申报卖出,不得拆分卖出。

3、委托价格

沪深A股,按前收盘价正负10%为涨跌停价,ST、*ST为前收盘正负5%,四舍五入精确至小数点后两位。

4、撤单

除开盘集合竞价(9:20-9:25)、深交所收盘集合竞价(14:57-15:00)期间不能撤单,交易时间内未成交的委托单可以撤单。

5、限价委托

由投资者在股票涨跌幅范围内设定价格,交易所按照设定的价格或优于设定的价格进行成交的一种委托方式。

6、市价委托

无需设定价格,只需选择市价委托的申报类型,下单后由交易所进行撮合成交,只有在成交后,才能查询到成交价格的一种委托方式。

上海交易所市价申报类型:最优五档即时成交剩余撤销申报、最优五档即时成交剩余转限价申报(2种)

深圳交易所市价申报类型:对手方最优价格申报、本方最优价格申报、最优五档即时成交剩余撤销申报、即时成交剩余撤销申报、全额成交或撤销申报(5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