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度上市公司年报会计监管报告
截至2018年4月30日,沪深两市已上市的3,531家公司(其中A股3,513家),除康达尔、山东地矿、*ST华泽、凯迪生态、千山药机、抚顺特钢、中毅达、美都能源、*ST上普9家公司未按期披露年报外,其余3,522家均按时披露了经审计的2017年年度报告。为掌握上市公司执行会计准则、内部控制和财务信息披露规范的情况,证监会会计部抽查审阅了798家上市公司2017年年度报告和内部控制评价、审计报告,在此基础上形成了《2017年上市公司年报会计监管报告》。总体而言,上市公司能够较好地理解并执行企业会计准则、内部控制规范和相关信息披露规则,但仍有部分公司存在会计确认与计量不正确、财务及内部控制信息披露不规范的问题。
年报分析发现,部分上市公司在执行企业会计准则、内部控制规范和财务信息披露规则中存在的主要问题有:合并报表范围判断不恰当;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未充分识别和确认可辨认无形资产;或有对价初始确认和后续计量有误;收入确认与计量不符合会计准则的规定;资产减值计提不充分,商誉减值测试方法不正确,利用资产减值计提及转回调节利润;金融工具、政府补助、递延所得税、非经常性损益和持有待售的非流动资产、处置组和终止经营相关的准则或规定执行不到位;资产减值、现金流量表、会计估计、终止经营、非经常性损益等相关信息披露有误或不充分,少数公司财务报告还存在文字表述、数字勾稽等方面的简单错误;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和内部控制审计报告未严格遵守相关要求,内部控制评价报告中内部控制评价范围披露不规范、内部控制缺陷相关信息披露不充分、内部控制评价结论不恰当等。上市公司年度报告存在的会计处理和信息披露问题,也反映出部分会计师事务所在执行审计业务过程中未保持足够的职业怀疑、专业胜任能力不足、重大非常规交易和会计估计审计不到位,以及风险意识不足、部分审计程序流于形式、项目质量控制不到位等问题。
上市公司和会计师事务所等中介机构应高度重视会计监管报告中提出的问题,不断提高自身对会计准则、审计准则及相关规定的理解和应用水平,及时发现并改正财务报告编制、审计中存在的问题,稳妥做好公司财务信息披露和审计相关工作。针对年报审阅中发现的上市公司执行会计准则、内部控制规范以及财务信息披露规则中存在的问题,以及会计师事务所存在的审计问题,我们将继续做好以下工作:
一是通过发布本年报会计监管报告,向市场传递关于执行会计准则、内部控制规范、财务信息披露规则和审计规范等方面的监管标准,引导上市公司和会计师事务所切实提高财务信息披露质量和审计项目执业质量。
二是整理汇总年报审阅中发现的上市公司问题线索,与交易所、有关证监局等一线监管部门配合进一步了解情况,在此基础上认定上市公司存在违反会计准则、内部控制和财务信息披露规范要求的,按照有关监管安排进行处理。
三是针对会计准则具体规范不明确、实务中存在争议的问题,加强调研,推动准则制定部门制定指引。对于准则有原则性规定但执行中有争议的问题,尽快形成监管口径,以监管问答等形式对外发布,指导市场实践。同时,持续收集整理典型案例,以案例指导的形式,提升上市公司理解和运用准则的能力,促进市场主体会计专业判断意识与能力的提升。
四是进一步关注市场热点、难点问题,重点关注和深入研究收入、金融工具等新准则实际执行情况和面临的问题,及时沟通协调,加强技术指导,促进上市公司实现新旧准则执行平稳过渡。
五是结合年报审阅发现的会计师事务所审计执业质量问题,进一步强化对相关会计师事务所及其审计项目的监督检查,督促其健全质量控制体系,勤勉尽责,不断提升执业质量。同时,加强与证券资格会计师事务所的专业联系,加大专业指导和培训力度,提升注册会计师的专业胜任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