退市风险警示--深交所依法作出*ST新都股票终止上市决定

时间:2017-07-14

2017年5月16日,深交所对深圳新都酒店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ST新都”或“公司”)依法作出股票终止上市的决定。

因违规为关联方提供担保等事项,*ST新都2013年度、2014年度连续两个会计年度的财务会计报告被出具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公司股票自2015年5月21日起暂停上市。公司在披露2015年年报后提出恢复上市申请,深交所于2016年5月9日正式受理了该申请。受理后,深交所依法依规开展审核工作,并就高尔夫物业租金收入会计处理合规性、预计负债计提充分性、子公司业绩真实性等重点关注问题进行调查核实。

2017年4月25日,深交所收到公司2015年报审计机构出具的相关说明,表明公司2015年度经调整后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为负值。2017年4月28日,公司恢复上市保荐人撤回了其出具的恢复上市申请相关保荐文件。2017年5月15日,深交所上市委员会对公司股票恢复上市申请进行审议,认为公司不符合深交所《股票上市规则》第14.2.1条第(一)项规定的股票恢复上市条件,公司恢复上市申请材料不满足深交所《股票上市规则》第14.2.15条的规定。公司股票恢复上市申请事项未获深交所上市委员会审核同意。

根据深交所《股票上市规则》第14.2.17条、第14.4.1条第(二十七)项、第14.4.2条的规定,深交所于2017年5月16日作出公司股票终止上市的决定。

公司股票将自2017年5月24日起进入退市整理期,交易30个交易日,股票的证券简称将变更为“新都退”,股票价格的日涨跌幅限制为10%。退市整理期届满的次一交易日,深交所将对公司股票予以摘牌,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风险,理性投资。

*ST新都在股票被摘牌前,仍为本所上市公司。在退市整理期期间,公司应严格按上市规则要求,对退市整理期的交易安排和股票将被摘牌的风险进行充分披露,公司及相关信息披露义务人应当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并保证所披露信息的真实、准确、完整。

根据相关规则,公司股票将在退市整理期届满后的四十五个交易日内,进入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进行挂牌转让。本所将督促公司充分披露股票终止上市后投资者办理股份确权、登记和托管的安排,公司联系方式和了解公司信息的途径,以保障投资者权益。

另外,在股票终止上市后,*ST新都仍然属于股份有限公司,公司应当遵守《公司法》等的规定,继续履行、承担起公众公司的相关义务与社会责任,确保公司股东依法享有的各项权利不因公司股票上市地位发生变化而有所改变。

深交所相关负责人表示,上市公司退市制度是资本市场重要基础性制度,对于优化资源配置、促进优胜劣汰、提高上市公司质量、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发挥着重要作用。近年来,深交所认真贯彻依法全面从严监管,切实履行一线监管职责,严格落实退市主体责任,不断完善退市配套制度,对于达到退市条件的公司,坚决做到“出现一家、退市一家”。深交所将在中国证监会的领导下,严格落实并不断完善退市制度,推进退市制度常态化,形成“有序进退”的市场秩序,促进多层次资本市场长远健康发展。